西安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4006686166
首页
律师介绍
事故认定
事故鉴定
事故赔偿
经典案例
保险理赔
访客留言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交通知识
律师文集
事故认定
事故鉴定
事故赔偿
经典案例
保险理赔
交通法规
交通肇事
事故处理
交通安全
交通知识
酒后驾车
事故索赔
律师文集
对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有何特
添加时间:
2015年10月13日
来源:
西安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应该由谁来赔偿?发生交通事故,这些事情可以私了
2.2020机动车年检新规定有哪些?两车刮蹭的现场处理流程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是恶法?车辆剐蹭的责任认定以及维修费由谁承担
4.交通事故保险怎么理赔 停车位倒车后方来车相撞谁的责任较大?
5.驾驶证记分周期咋计算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西安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