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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多部门联动调解交通事故调解成功率100%

添加时间:2018年5月12日   来源: 西安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记者从近日在高港区召开的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交巡警大(中)队调解工作室现场推进会上获悉,本月起,该区建立交通事故专项调解机制的经验做法将在全市推广。去年底以来,通过组建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交巡警队建立调解室、配备专职调解员,该区由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明显提高。
 近年来,城乡公路发展迅猛,交通流量急剧增加,各类交通事故逐年上升,随之而来的是经济赔偿纠纷不断增加,牵扯了方方面面大量的精力。高港区积极探索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处理中推行人民调解的交通事故调解机制,组建了由该区司法、公安、信访部门联动的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市交巡警二大队建立了调解室,配备专职调解员调解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
  根据调解机制,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生效后,经公安机关移送或由当事人自愿申请,可由交通事故调解室进行调解,办案民警将有更多精力专注于对事故原因和责任的分析、查处和认定,可有效避免因人为因素造成错案。
  调解员的主要任务是依法依理、公平、公正地为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部分进行调解。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由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向当事人制发调解协议书。对调解不成功或当事人有诉讼要求的,指导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帮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
  据介绍,为全面构建交通事故调解网络,在二大队建设调解室的基础上,该区又分别在永安洲、大泗两个中队设立了调解室,力求矛盾纠纷发生在哪里就调处化解在哪里。同时,为提高调处能力和水平,各调解室搜集、整理了当地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供调解员学习参考。交通事故调解中,对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定期进行回访,有针对性地做好安抚说服转化工作,敦促协议的履行,彻底化解矛盾纠纷。
  短短几个月,该区交通事故调解机制成效初现。据统计,自交通事故调解室组建以来,共调处交通事故15起,调解赔偿金额24.9万元,调解受理率和调解成功率均达100%,事故当事人均告满意,没有发生一起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反悔的案件,也没有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当而投诉调解员的案件或因调解问题而上访的案件。
  “交通事故调解室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引入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调解,可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调解形成合力,节约行政成本和当事人成本。”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说,这有利于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据了解,去年一季度,高港区交通事故到法院立案73起,今年只有51起,同比下降30%。“相关经验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借鉴。本月起,我们将在全市迅速推进交通事故调解机制的建设。”